供稿部门:宣传部 作者:张希伟 审核人:张英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25日 09:36 阅读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提高党委班子成员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重庆市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实施办法》《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贯彻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实施细则》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是党委班子和成员理论学习的重要组织形式,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制度,是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的重要途径。学校党委要把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第三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以政治学习为根本,以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首要任务,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重点,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第二章 学习组织与责任
第四条 党委中心组成员由全体校领导、党委委员、纪委委员以及党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根据学习内容和工作需要,可召开党委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吸收有关干部教师参加学习讨论。
第五条 党委书记任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组长,主要职责是审定学习方案,确定学习主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学习会议,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党委副书记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副组长,主要职责是协助书记做好学习的组织工作,并在书记不能组织学习时代行职责。党委其他班子成员应当积极参加学习,自觉遵守学习制度,按照学习安排或者受委派承担相应职责。
第六条 党委中心组学习由党委宣传部、党政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党委宣传部负责人担任党委中心组学习秘书,党政办公室负责协调安排党委中心组学习的时间、地点。党委宣传部在每年年初根据上级要求和学校实际,负责起草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并定期做好学习材料的编印、发放工作,负责记录、考勤、宣传报道和档案存档等工作。
第三章 学习内容、形式
第七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包括:
(一)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新发表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二)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
(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四)国家法律法规;
(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六)党的历史、中国历史、世界历史和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
(七)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科技、军事、外交、民族、宗教等方面知识;
(八)改革发展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九)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党中央及市委和教育部关于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会议、文件、指示精神;
(十)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
第八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通过以下形式开展切实有效的学习活动:
(一)集体学习研讨。将集体学习研讨作为学习的主要形式,注重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把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结合起来,建立完善集中学习——中心发言——交流研讨——总结讲话的学习流程;中心组成员轮流开展中心发言,未进行现场中心发言的党委中心组成员也要提交书面发言材料。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以中心组成员自己学、自己讲为主,并适当组织专题讲座、辅导报告。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组织的专题讲座、辅导报告不超过当年学习次数的三分之一。集体学习研讨要保证学习时间和质量,每年集中一定时间学习,每季度不少于1次,每年不少于6次,每次不少于半天。
(二)个人自学。根据中央、市委和教育部党组的精神和形势任务的要求,明确中心组成员各个阶段的学习篇目,推荐阅读书籍,中心组成员认真开展自学。
(三)专题调研。把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结合起来,组织中心组成员深入基层、深入院系、深入群众,“走下去”开展调查研究,找准实际问题、解剖“麻雀”,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适当组织中心组成员到先进地区、先进单位学习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深化理论学习效果。组织中心组成员积极参加学习论坛、读书会、报告会等学习活动,充分利用学习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网络学习平台开展学习,不断拓宽学习渠道,提升学习效果。要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学习形式,改进学习方法,增强学习的吸引力、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学习总结。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当结合工作实际撰写学习心得、调研报告或者理论文章,每年不少于1篇。
第四章 学习要求、管理
第九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和表率作用,自觉学习、带头学习,努力成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领导班子的精心组织者、积极促进者、自觉践行者,使学习的过程真正成为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的过程,成为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优秀思想品质和道德情操的过程,更好地肩负起自己的职责使命。
第十条 党委中心组学习实行考勤制度。党委中心组成员必须按时参加学习,不得缺席。因故不能参加学习的,须向组长请假。校党委定期通报学习考勤情况。
第十一条 建立备案制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年初按照中央及市委和教育部党组部署,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学习计划,报送市委教育工委备案。
第十二条 建立档案制度,做好学习计划、学习记录、交流发言、理论文章、调研报告、考勤记录的归档管理。
第十三条 建立宣传制度,及时报道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用好网络媒体开展网上宣传引导,适时召开交流会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
第十四条 建立学习信息报送、半年通报、年度报告制度。党委中心组每次学习后向市委教育工委报送学习情况信息,每年底报送年度学习情况报告。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各二级党总支中心组学习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制度从颁布之日起施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